背景
根據《巴黎協定》規定,各國在確立各自的國家自主貢獻(NDCs)目標時,擁有一定的靈活性,這種方式起到了一定促進作用,但同時也造成了各國家在應對環境變化的努力上的差異性和不對稱性。在歐盟努力推行2030年55%的
減排目標時,排放配額成本已上升至80-100歐元每公噸。在碳價格預期逐漸上升和對低碳生產的長期投資的需求增長的背景下,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旨在為歐盟工業和進口方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和降低碳泄露的風險。例如,歐盟企業將生產轉移到
碳排放政策相對寬松的國家可能會造成碳排放量的增加1。
進口方可以期待什么?
根據歐盟委員會提案,2023年1月1日起,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將啟動,將對進口產品引入碳價格,或者說進口方將需要為進口的貨物支付相應的碳關稅,以對應歐盟工業在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TS)中的碳排放交易價格。如果進口方可以證明進口貨物在生產所在國已經支付碳價格,則相應的數額將會從碳關稅中抵扣。
來源: https://sandbag.be/index.php/carbon-price-viewer/ (2022年8月1日)
CBAM設置了3年過渡期,到2025年底,過渡期進口方需要報告進口貨物碳排放情況,2026年開始全面執行CBAM,開始征收碳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