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由國民財富發展研究合作平臺主辦的《金融五篇大文章藍皮書——
政策與實踐全景解讀》成果研討與發布會在京舉辦。
圍繞綠色金融助力新質生產力發展,中國銀行原行長李禮輝提到了“綠色金融原則、綠色金融
市場、綠色金融數據”三個維度。
其中,李禮輝指出,綠色金融旨在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實現資源節約高效利用,推動經濟社會綠色轉型。他強調,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態勢良好,是全球大型經濟體中做得最好的之一。根據相關數據,截至2024年9月末,全國綠色金融貸款余額35.75萬億元,同比增長25.1%,這一數字比全部貸款增速高17.5個百分點。全國
碳市場碳排放權的配額累計成交量達到4.81億噸,累計成交金額284億元。
一方面,著眼長遠,以戰略利益為主導,優先支持高技術、高效能、高質量為特征的生產力,促進綠色低碳產業優先發展,促進傳統產業的綠色低碳轉型。要健全投資和融資相協調的金融市場功能,建立未來產業投入增長機制,增加綠色債券的品種,拓寬綠色產業融資渠道,支持長期資金和耐心資本投入綠色產業、綠色企業和綠色項目。
另一方面,遵循市場化原則,以經濟效益為主導,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化、低碳化轉型,是實現高質量、可發展的關鍵環節。綠色金融助力新質生產力發展,既是對低能耗、高產出的先進產業、先進企業、先進項目的支持扶持,也是對高能耗、低產出的落后產業、落后企業和落后項目的揚棄,不僅有支持和幫助,也少不了舍棄和放手。綠色金融同樣必須堅持審慎原則,避免無效的信貸投放,將不良貸款率控制在可化解、可承受的水平。
在綠色金融市場方面,李禮輝認為,碳
排放權具有區別于一般商品的金融工具屬性,其交易價格主要取決于市場上的供求關系和價值預期。建議行政主管部門應確保碳排放權市場的公平性和可行性,實現碳排放權總量控制的可預期穩定性,建立透明的調節機制,并根據不同行業、產業、區域和企業的碳排放水平,明確區分碳排放權的分配標準和計算方法,避免黑箱操作。
同時,應該實現碳排放政策落地實施可監督的可行性,建立透明的計量機制,完善碳排放的計量標準和檢測方法,建立數字化的監測系統,明確企業控制碳排放的社會義務和法律責任。確保碳排放的可計量和可監測,這才能夠實現碳排放權的市場價值和市場交易。